生活Plus买药“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细则
《生活Plus买药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范》 查看规则
一级规则类型 | 二级规则类型 | 三级规则类型 | 判定标准 | 违规等级 |
资质、信息违规 | 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
药类: 出售假药/劣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8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
极其严重违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
极其严重违规 | |||
非药类: 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商家被平台认定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商家涉嫌/疑似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
极其严重违规 |
【判罚标准】
药品:
极其严重违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降权、店铺降权、限制发布商品、置休店铺、屏蔽店铺、店铺清退、违约金、永久拉入合作黑名单等。对于认定出售假药、劣药情形的,平台同时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置。
非药:
极其严重违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降权、店铺降权、限制发布商品、置休店铺、屏蔽店铺、违约金、体验赔付、店铺清退、永久拉入合作黑名单等。
【规则解读】
1、具体哪些情形属于本规则管理范围?
类型 | 场景 |
药类 | 商家出售假药 |
商家出售劣药 | |
非药类 | 商家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
商家涉嫌/疑似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
2、假冒伪劣商品包括哪些?
假冒伪劣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3)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
(4)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5)虚构企业名称的商品;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7)失效、变质的商品;
(8)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商品;
(9)名称与质地不符、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或者主要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
(10)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以旧充新的商品;
(11)无标准、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商品;
(12)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标志、编号和有效期的商品;
(13)未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的商品;
(14)属处理商品(含次品、“副品”、等外品)的商品;
(15)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或未按规定提供使用说明的商品;
(16)限期使用的商品而未标明或未如实标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时间的;
(17)未按规定标明产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和其他项目的商品。
(18)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19)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20)通过喷码、打码的方式售卖过伪劣商品;
(21)未经授权的盗版商品。
3、商家可以提交哪些资料进行申诉?
(一)商家可提供包含涉诉商品型号的可追溯至权利人/品牌方的合法进货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购物发票、电子订单、采购合同、生产厂家订/出货单、报关单、与进货凭证相对应的付款流水单等;
(二)商家可提供包含涉诉商品型号的可追溯至权利人/品牌方的合法品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商标受理通知书、生产厂家委托/授权销售凭证、授权链体系凭证等;
(三)售卖跨境商品的商家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售卖海外商品资质、海外商品质检报告、海外商品报关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