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Plus买药发票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一) 目的及依据

为保证生活Plus平台“生活Plus买药”业务(下文简称“平台”或“生活Plus买药”)商家 合规经营,保障平台消费者索要发票的合法权益, 维护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根 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平台与商家签署的协议等,特制定《生活Plus买 药发票管理规范》。

(二)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及消费者。

二章 实施细则

(一) 基本规范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规定,商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 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 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商家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开具真实、完整、正确的发票。
  3. 商家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开具发票。
  4. 消费者在进行发票开具时,应主动向商家提供开票信息(种类、抬头、金 额、数量、发票公章等),商家须在收到消费者开票信息及申请后, 须在 10 天内根据消费者申请开具发票时提供的发票信息进行开具,如有疑问可以联 系消费者进行确认,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5. 若商家在页面承诺或与消费者就开票时间另行约定的,商家应在页面承诺时 间/约定时间内将发票寄出。
  6. 消费者可在交易成功(是指订单状态显示“已完成”)后,通过电话或商家 客服等方式联系商家申请开具发票。
  7. 消费者在提交开票需求 10 天后, 如仍未收到发票,或经沟通商家拒绝开具 发票的, 可以联系生活Plus买药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向平台进行投诉。
  8. 发票内容一般为详细商品名称与价格,发票金额为消费者实付金额, 不含优 惠券等折扣优惠金额。

(二) 争议处理

  1. 交易过程中若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后发生退货退款的, 消费者需将发票一 并退回。
  2. 若消费者未将发票退回或发票丢失, 商家处理退款时可按照实际情况要求消 费者承担相应的发票税款金额,具体金额由商家出具相应证明。
  3. 商家应当在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发票,因商家原因导致消费者未收到或未 如期收到发票, 或者商家虽已向买家提供发票但买家证明商家存在错开等情 形且商家拒绝或无法进行合理补救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无理由退货,其中产生的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 消费者退货前若商品性质已不适宜退货的,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直接退款,但因买家原因导致该商品已损坏的除外。
  4. 消费者不应就折扣优惠金额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如消费者需就商品配送费开 具发票的,商家应结合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属性及支付的配送费实际金额配合 开具。
  5. 消费者收到发票存在开错等情形的, 消费者对该情形负有举证责任, 消费者 需提供与商家聊天记录、照片等相关凭证。消费者若能证明商家所寄发票存 在开错等情形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补寄或更换发票进行补救, 由于消费者 责任导致的发票内容存在错误,后果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或由消费者和商家 协商处理。

三章 附则

(一) 规范溯及力

生活Plus买药商家的行为, 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 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 适用本规范。

(二) 规范效力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 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生活Plus买药有权酌情处理。但生活Plus买药对商家的 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生活Plus买药的任何行为, 应同时遵守与 生活Plus买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及生活Plus、生活Plus外卖平台的平台规范。

(三) 规范变更

生活Plus买药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四) 生效

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

本规范首次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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