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Plus买药发票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一) 目的及依据
为保证生活Plus平台“生活Plus买药”业务(下文简称“平台”或“生活Plus买药”)商家 合规经营,保障平台消费者索要发票的合法权益, 维护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根 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平台与商家签署的协议等,特制定《生活Plus买 药发票管理规范》。
(二)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及消费者。
第二章 实施细则
(一) 基本规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规定,商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 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 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商家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开具真实、完整、正确的发票。
- 商家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开具发票。
- 消费者在进行发票开具时,应主动向商家提供开票信息(种类、抬头、金 额、数量、发票公章等),商家须在收到消费者开票信息及申请后, 须在 10 天内根据消费者申请开具发票时提供的发票信息进行开具,如有疑问可以联 系消费者进行确认,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若商家在页面承诺或与消费者就开票时间另行约定的,商家应在页面承诺时 间/约定时间内将发票寄出。
- 消费者可在交易成功(是指订单状态显示“已完成”)后,通过电话或商家 客服等方式联系商家申请开具发票。
- 消费者在提交开票需求 10 天后, 如仍未收到发票,或经沟通商家拒绝开具 发票的, 可以联系生活Plus买药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向平台进行投诉。
- 发票内容一般为详细商品名称与价格,发票金额为消费者实付金额, 不含优 惠券等折扣优惠金额。
(二) 争议处理
- 交易过程中若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后发生退货退款的, 消费者需将发票一 并退回。
- 若消费者未将发票退回或发票丢失, 商家处理退款时可按照实际情况要求消 费者承担相应的发票税款金额,具体金额由商家出具相应证明。
- 商家应当在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发票,因商家原因导致消费者未收到或未 如期收到发票, 或者商家虽已向买家提供发票但买家证明商家存在错开等情 形且商家拒绝或无法进行合理补救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无理由退货,其中产生的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 消费者退货前若商品性质已不适宜退货的,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直接退款,但因买家原因导致该商品已损坏的除外。
- 消费者不应就折扣优惠金额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如消费者需就商品配送费开 具发票的,商家应结合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属性及支付的配送费实际金额配合 开具。
- 消费者收到发票存在开错等情形的, 消费者对该情形负有举证责任, 消费者 需提供与商家聊天记录、照片等相关凭证。消费者若能证明商家所寄发票存 在开错等情形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补寄或更换发票进行补救, 由于消费者 责任导致的发票内容存在错误,后果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或由消费者和商家 协商处理。
第三章 附则
(一) 规范溯及力
生活Plus买药商家的行为, 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 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 适用本规范。
(二) 规范效力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 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生活Plus买药有权酌情处理。但生活Plus买药对商家的 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生活Plus买药的任何行为, 应同时遵守与 生活Plus买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及生活Plus、生活Plus外卖平台的平台规范。
(三) 规范变更
生活Plus买药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四) 生效
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
本规范首次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