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Plus买药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

第一章 概述

(一)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生活Plus平台“生活Plus买药”业务(下文简称“平台”或“生活Plus买药”)商家 更好的践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营造合法合规的平台 经营环境,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平台与商家签署的协议等,特 制定《生活Plus买药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平台所有商家。

第二章 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

(一)定义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用户在商品送达用户处次日零时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 无理由退货且符合完好标准、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 申请。

(二)服务时效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向平台商家发出退货申 请(商品物流显示签收后或骑手配送显示送达后的七天内,满 168 小时为 7 日)。

(三)运费说明

用户选择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时,若商品商家包邮,消费者仅承担退回邮费; 若商品未包邮或系商家附条件包邮的,消费者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 的,由消费者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四)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

 

情形

类型

举例

不适用

七天无

理由退

服务类

上门体检、在线诊

断等

药品

药品

经用户

在购买

时确认

可以不

适用七

天无理由退货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

食品(含保健食

安全或者生命健康

品)、化妆品、医

的商品,或者拆封

疗器械、成人用

后易导致商品品质

品、贴身用品、个

发生改变的商品

人护理用品等。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表明试用或激活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的商

品;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在用户购买时确

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

有瑕疵的商品。

支持七

天无理由退货

除上述类型外的其他商品

日化家清、日用百货等

 

五)商品完好标准

1、商品完好,是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附)件(如 吊牌、说明书、三包卡、入网卡等)、商标标识齐全,无受损、受污、刮开防  伪、产生激活(授权)等情形,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和不合理的  个人数据使用痕迹。

2、用户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 理的调试不影响平台对商品完好的认定。

3、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 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举例如下:

 

商品类型

情形

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情趣用品、贴身用

品、个人护理用品等

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日化家清、日用百货等

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

剪,商品受污、受损

 

4、商品包装的完好标准:

  • 一般商品包装的完好标准:商品包装未缺失,包装整体结构完整。但在 包装运输或拆卸过程中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形态变化,如轻微的变形、局 部轻微破损等,不影响平台认定商品包装完整;
  • 特殊商品包装的完好标准:若外包装本身具有一定特殊功能(防伪性、 唯一性)或一定价值(收藏价值或其他昂贵价值),商家需事先向用户 显著明示退回时外包装的特殊要求,用户应与积极谨慎保护。若该类包 装损坏程度足以造成价值贬损或功能丧失,可认定其商品价值贬损。若 商家未事先向用户明示,将按普通外包装的完整标准处理。

上述显著明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商品描述页面使用显著的字体、容易浏览 的位置等,或在发货包装上粘贴显著提醒。

(六)其他

平台鼓励商家作出比本规范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三章 附则

(一)规范溯及力

生活Plus买药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 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二)规范效力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 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生活Plus买药有权酌情处理。但生活Plus买药对商家的 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生活Plus买药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 生活Plus买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及生活Plus、生活Plus外卖平台的平台规范。

(三)规范变更

生活Plus买药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四)生效

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 日。

本规范首次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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